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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政府拟对《海外投资法》进行第二轮修改,推行国家利益测试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报道,继禁止外国人购买现房后,新西兰政府开始对《海外投资法》进行第二轮修改。4月16日政府发布咨询文件,称希望拥有更多自由裁量权来批准或拒绝某些涉及外国投资者的交易,交易主要涵盖敏感土地、重大商业资产和捕鱼配额等。

关于敏感土地(住宅和超过5公顷的非城市土地)或价值超过1亿纽币的企业并购,政府希望对投资者进行投资者测试。财政部副部长David Parker表示,政府不会拒绝商业投资,但买家需要证明其财务能力或良好品格。换而言之,申请人必须通过筛选来证明其行为符合新西兰法律法规。

之前新西兰已经引入经济利益测试,共涉及21个经济、环境和文化因素指标。海外投资办公室(OIO)负责处理申请,政府部长拥有最终签字权。但根据政府的咨询文件,经济利益测试不足以保护国家利益,尤其当交易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国际关系构成挑战时。政府认为现行《海外投资法》无法实现更广泛的政治或战略目标,而且没有涉及国家安全问题。

新修正案打算推出国家利益测试,尤其是在基础设施资产领域。Parker表示:“对一些带垄断特征的基础设施资产,政府需要通过自由裁量权来说不,我们认为将资产出售给海外投资者不符合新西兰利益。”这意味着新西兰将步澳大利亚后尘,对国家利益测试进行立法。但Parker强调,广泛的国家利益测试只会被谨慎使用。

咨询文件在强调外国投资对战略性行业(如运输和传媒)和核心基础设施(如电网和金融市场)的重要意义同时,称外国投资可能“提供间谍或破坏的机会,并允许投资者对新西兰施加不当影响”,因此有必要进行限制。

Parker以惠灵顿电网公司出售给海外投资者的交易为例,说此类交易正是他希望施加国家利益测试的对象。惠灵顿电力分销网络公司(Wellington  Electricity Distribution Network Ltd)从2008年起一直被香港首富李嘉诚的关联企业所持有。

“为什么要把垄断利润出口到海外?”他说。“但也许更重要的是,如果海外企业在新西兰获得垄断资产,当海外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时,它们可能不愿再投资新西兰,这会损害更广义的新西兰经济。”

咨询文件就国家利益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以平衡监管的灵活性和投资的确定性。只批准符合新西兰国家利益的投资属于最激进方案,其他方案包括加强现有经济利益测试或允许部长拒绝可能带来实质性风险的投资申请等。

作为《海外投资法》第二轮修改工作,政府打算明晰以下事项:

- 如何定义新西兰持有或控股的企业,海外企业在何种情况下需要申请才能购买敏感资产;

- 投资者应提交哪些信息,以证明自己具备良好品格;

- 农业土地在出售给海外投资者前,应如何在公开市场进行有效的宣传;

- 如新西兰国家安全和(或)公共利益存在风险,政府部长如何否决《海外投资法》未覆盖的某些交易(比如价值低于1亿纽币的商业资产收购)。

Parker预计新立法不会对新西兰的外国投资产生重大影响。预计该法案将在2020年中成为法律。